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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协会在行动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座谈会议简讯

2020/11/20 20:24:23 点击:1758      责任编辑:历娜
为了改善“僵尸车”占道、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的情况,促进小区物业消防管理,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物业管理科梁晟科长、周雪松副科长,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沈锦城副大队长,顺德区公安局胡景荣副大队长、李国勇副中队长,佛山市律师协会代表华敏、梁智航和陈志锋到访我会,就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座谈会。协会苏景维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伍建平、何露华、范成彬、企业代表、协会历娜秘书长参与会议。

协会秘书长历娜对协会的组织架构以及业务范围进行简单的介绍,同时对近年来指导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管理责任的情况,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

物业企业代表就如何落实消防管理责任进行汇报发言,指出“僵尸车”占用消防通道以及有部分业主违反小区物业规定私自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情况,已严重影响小区的消防安全。

为此,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物业管理科梁晟科长提出,将严肃处理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进一步督促小区物业电动车违规充电整改落实,同时要求顺德区物业管理专家加强小区消防安全设施质量检查,如小区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方面隐患等问题,需如实指出,必要时将对企业诚信进行扣分,以此惩戒。

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沈锦城对此表示,应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固定摆放位置,对于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物业可采用拍照记录在案等措施,同时需着手完善消防设施,保证其完整性以及可靠性。对于“僵尸车”阻塞消防通道的问题,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从业主出发,保证消防车道的可通行性。此外,顺德区消防大队还进行了话题延伸,对消防维修基金申请的及时性、公平公开性、价格合理性、资金来源可靠性的探讨。
 
顺德区公安局副大队长胡景荣指出,目前顺德区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处于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及时完善,在此提出三条建议。一,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问题,相关部门需要共同协调解决;二,小区必须依据相关的标准规定画标线和标牌;三,增强对物管的培训工作,要求小区保安、物管等相关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消防技能知识。

佛山市律师协会代表以制定和修改《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为基础进行实地调研,根据我区电动自行车发展的特点,就本次座谈会议上提及的改善“僵尸车”占道、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的情况做进一步梳理,同时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着实对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进行引导和督促。

协会执行会长苏景维对协会近年来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管理责任的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对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顺德区公安局和顺德区消防大队对协会的指导,顺德区物业管理专家对协会的支持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表示感谢,协会将继续充分地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开展各项物业管理工作。

本次座谈进一步明晰了各政府部门及协会的职责分工,但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的应用,还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推动、物业企业的协助以及广大业主的配合,才能实现最大的整治效果。